上海房产律师
 
您的位置:上海房产纠纷律师网 > 房产合同 > 正文
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不能与继续履行
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: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,对方可以要求履行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;
所谓“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”,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,我们归纳了如下三种典型情形:
1.所涉房屋被查封,存在履行不能。
2.无权处分,第三人未构成善意取得之要件。
3.夫妻一方擅自处分,另一方不同意,且买方尚未完成过户登记。
在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,涉案房屋被查封,一方请求继续履行,并不是绝对的履行不能,而需分情况讨论。
律所简介 | 成功案例 | 商用物业 | 媒体采访 | 房屋抵押 | 房产合同 | 房产中介 | 房产诉讼 | 物业管理 | 退房纠纷 | 违约责任 | 房产继承 | 限贷限购 | 婚房分割 | 农村房产 | 动迁拆迁